暴力行為
暴力行為在兒童和青少年中是十分常見的。對物件、人或動物造成身體上及/或心理上傷害的行為都可以認定為暴力行為。因此,暴力行為可以分為肢體暴力(例如咬、打、踢等)和言語暴力(例如:喊叫,爭論,詛咒和諷刺)行為。隨著兒童在言語、社交技能和計劃能力的逐步發展,刻意或有計劃的暴力行為可能更為常見。
研究發現百分之九十的暴力行為是因憤怒而起,但只有百分之十的憤怒狀態會演變成暴力行為。所以,當感到憤怒時,很多人會想做出暴力行為。但幸運的是,絶大部份人都不會這樣做。
暴力行為有很多原因,例如精神和情緒疾患、沮喪、接觸媒體暴力和家庭暴力等。某些情況可能會增加暴力行為的風險,例如飲酒、侮辱和挑釁、和環境因素如熱力和過度擠迫等。要有效地處理暴力行為問題,需要專業的評估和介入。